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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时间:2010-03-05

  河南省政府近日决定,推动年生产规模15万至30万吨煤矿实施兼并重组,到2010年底建成3个年产5000万吨的特大型煤企,其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占全省煤炭资源量的85%以上,单个矿井生产规模不低于每年15万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河南此举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和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兼并重组需要坚持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优势企业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据了解,河南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将以现有煤炭生产规模在年产100万吨以上的企业作为主体,以产权为纽带进行,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所占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

  “采取以产权为纽带进行兼并重组,以控股的形式形成新的煤炭企业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较之以往的组合、合作方式,这样的方式更加灵活,便于照顾各方利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研究员魏际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河南省副省长史济春在3月2日召开的煤企兼并重组动员会上表示,此次河南煤炭企业整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运作,实行一个矿区以一个主体开发为主和就近适量的原则。

  据了解,河南省生产规模在30万吨及以下的600多家中小煤矿都将成为兼并重组的对象。河南常务副省长李克在此次动员会上说,“原来的小企业、小煤矿可以入股。鼓励大企业去兼并重组,政策要倾斜支持;太小的企业要逐步退出,也从政策上给予补偿。”

  中国人民大学发展中国家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彭刚对本报记者表示,“通过多方的努力制定符合市场规律和照顾多方利益的政策,并对执行形成有力监管,将会对整个煤炭产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形成推动作用。”

  政府引导公开透明最重要

  据了解,已经全额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被兼并重组煤矿,可将其剩余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折价入股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被兼并重组煤矿退出煤炭生产直接转让采矿权的,由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向其支付剩余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

  魏际刚认为,“政府的引导作用体现在要为兼并双方提供一个合适的对话平台,并做好监管工作,保障兼并重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效解决。”

  “在符合市场运作规律的前提下,政府为有条件的优势煤炭企业与被兼并重组对象进行交易提供适当的平台和有利的环境对地方煤炭产业发展是有着积极意义的。”彭刚强调,这在全国范围来看,是有着示范作用的。

  对此,魏际刚也认为,优势企业的兼并重组在产业部门内部会形成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趋势,对区域内煤炭产业的结构优化起到引领作用。

  “在制定相应发展规划目标的同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政策执行中的透明度问题,有力的政策执行力度是保证政策得以落实的前提。”彭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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