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煤安〔2026〕21号
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有关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23号)精神,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豫工信联煤安〔2020〕65号)要求,现将2025年全省煤矿瓦斯等级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情况见附件)。
未公开瓦斯等级的煤矿必须按规定及时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按要求将鉴定结果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煤矿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监管,发现煤矿瓦斯实际情况与瓦斯灾害等级不符的,应及时督促煤矿开展瓦斯等级鉴定或直接升级瓦斯等级。
联系人及电话:马向阳 张羽0371-67880502
联系邮箱:aqc65507529@163.com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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