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安委办字(2026)4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包保(包联)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及驻矿安监员(安全信息员)重点检查内容的规定>>的通知(内能安监二字(2023)832号)、<<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盟市、旗县政府领导挂牌包保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内应急字(2024)50号)要求,为全面加强我旗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煤矿、非煤矿山包保责任人的包保责任,现将包保责任人公示如下:
一、包保责任人
孟达英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曹海龙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敖立斌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敖峰林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二、包保情况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孟达英包保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万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利民煤矿。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曹海龙包保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二井。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敖峰林包保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山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敖立斌包保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赤城珍珠岩矿;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鑫元花岗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包保工作职责
(一)旗县政府领导干部每半年对包保(包联)的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开展1次全覆盖督导检查,对长期停产停建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现状边坡高度150米及以上非煤露天矿山负责包保的政府领导重点现场检查以下内容:1.远距离断电情况;2.停供煤矿民爆物品情况;3.井口(坑口)封闭情况;4.煤矿"电子封条"安设运行情况。
(二)负责包保的政府领导每季度要听取负责包保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相关问题。(三)负责包保的政府领导每年至少开展2次现场检查:工作,每次从负责包保的矿山企业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进行现场检查。
(四)加强服务指导,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定期或不定期到所联系指导的矿山企业开展调研、执法检查,深入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贯培训,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邀请专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通过召开现场分析会、座谈会、培训会等方式,多措并举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五)强化监管执法,促进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做好联系指导工作,既要做好服务,更要严格执法。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倒查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责任落实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形成震慑效果,并向全旗通报,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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