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1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24〕31号)等规定,现对赤峰市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充填开采置换煤量折算产能指标予以公示。
经赤峰市能源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赤峰市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2024年度充填开采置换煤炭产量6.36万吨可折算为产能指标3.18万吨/年。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1日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并提供有效身份信息以便核实。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12月11日
(联系人:何颖,联系电话:0471-5221885,传真:0471-360593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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