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5日23时48分许,贵州旭东煤矿有限公司兴仁市潘家庄镇旭东煤矿井下20煤集中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发生一名工人晕厥事件。接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启动矿医联动机制,对晕厥人员进行抢救医治,2025年7月26日1时34分,经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宣布死亡。目前,善后工作已处置完毕。
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潘家庄镇人民政府等组成的事件核查工作小组,对贵州旭东煤矿有限公司兴仁市潘家庄镇旭东煤矿井下人员晕厥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进行全面核查,通过核查确认该事件为职工突发疾病致死,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省应急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应急厅〔2024〕22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拟对该起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现予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核查结果有异议或意见的,可以向兴仁市能源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0日
联系电话:0859-6212118(兴仁市能源局)
联系地址:兴仁市东湖街道办事处振兴北路(东湖新城3号楼门面)
兴仁市能源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