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发布关于领取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公告。
全文如下: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公告(2025年第5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领取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公告
根据《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我局决定按程序给予以下案件举报人奖励,现予公告。
1.金沙县鑫达煤矿案(2025年5月21日受理举报);
2.水城区志鸿煤矿案(2025年6月16日受理举报)。
请上述案件举报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与我局联系领奖事宜,我局将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保密。逾期视为放弃领取奖金权利。
特此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