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报告。
全文如下:
清安委办发〔2025〕87号
清水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报告
市安委办: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内安委办〔2025〕20 号)要求,对照《实施意见》和《重点任务分工表》逐项开展自查自评,现将贯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审批制度,对新申请的矿山项目,严格审查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加强与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
(二)健全矿山安全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2025年上半年累计排查一般隐患121条,整改率 100%;重大隐患 3条,整改率67%。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对矿山开采活动进行全方位、全时段动态监管。重点检查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并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累计开展巡查8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处,查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2起。?
(四)推动绿色转型。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和绿色开采技术研发投入,推广应用先进的采矿工艺、安全设施和环保设备。通过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提高矿山开采的安全性和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因技术落后、设备老化引发的安全事故。目前,已有4家矿山企业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升。
(五)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完善应急管理。指导矿山企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强化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控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呼矿安字 16号),建立停产矿山台账,每半年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查。
(八)落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针对违法占用林草地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县林草局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矿山企业违法占用林草地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罚,同时督促责任主体按照生态修复标准和要求,及时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定期对恢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恢复效果。
(九)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辖区内2家露天煤矿已完成隐蔽治灾因素普查工作。
(十)加强复工复产安全条件复核。组建由专业执法人员与行业专家构成的验收组,严格执行“验收合格 - 政府领导签字”双审核机制,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条件达标。
(十一)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推动企业将主要负责人安全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建立 “责任清单 - 考核奖惩” 闭环管理机制。
(十二)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指导企业按标准配齐安全管理人员,2025年上半年组织专题安全培训1场,参训人员达 120 人次,覆盖全县矿山企业关键岗位。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现有监管人员仅4名,需承担全县20家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任务,人均监管企业数量达5家,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监管负荷过重,矿用智能检测设备(如执法仪、无人机、激光测高仪等)不足”问题。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彻底。部分小型矿山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智能化改造进度缓慢,安全保障能力薄弱。
(三)部门协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在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处置、停产关闭等工作中,部门间信息共享存在滞后,联合执法行动的时效性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矿山安全专题培训,重点覆盖智能化设备监管、灾害防治技术等内容,邀请行业专家开展技能教学。申请增加矿山安全监管编制,优化专业结构配比。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矿山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将隐患整改成效、事故记录等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实施“红橙黄绿”四级分类监管。对智能化改造滞后的小型矿山,组织技术专家团队提供“一对一”改造方案设计指导,推动安全技术升级。
(三)深化部门协同配合。由安委办牵头建立其他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一次部门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展,解决难点问题。简化关闭矿山审批流程,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一站式”服务,加快闭库销号进度。
(四)加快矿山智能化改造。出台激励政策,对实施智能化改造的矿山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推动2家大型矿山完成智能化升级。组织企业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引进推广智能监测、远程控制等技术,提升矿山安全保障水平。
(五)按时完成“回头看”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自查自评报告。做好迎接现场抽查准备,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迎接2025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