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监察执法四处对镇雄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现场抽查3处煤矿,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县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有关资料,座谈反馈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的建议。
检查组指出,从监督检查情况看,镇雄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推进滞后,普查成果运用不充分;煤矿安全监管有盲区,重大事故隐患未实现动态清零;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灾害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突出,事故风险仍然较高。
检查组强调,镇雄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体推进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专业能力,优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紧盯区域煤矿突出问题,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要加快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进度,用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督促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杜绝突出矿井单纯以顺层钻孔预抽作为区域防突措施。要推动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煤矿风险分析研判制度,着重激发煤矿企业主动暴露并整改问题的内生动力。要进一步加强高风险作业的审批和管控,避免将煤矿采掘作业审批权限下放至片区能源所,紧盯瓦斯频繁超限、残采收尾等重点煤矿强化安全管控,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全力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