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鲁新煤矿顺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审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标志着该矿正式从建设型矿井转为生产型矿井。
近年来,该矿坚持“依法办矿”理念,始终把手续办理作为“一号工程”,在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各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与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全力推动手续办理工作。通过多方协同努力,相继完成矿井安全设施设计验收、消防设施验收、档案专项验收、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综合竣工验收,先后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土地证等主要证件,特别是矿井进入联合试运转以来,严格落实联合试运转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对矿井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压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等主要电气、机械设备进行了检测检验和系统消缺工作,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处理现场薄弱环节和各类风险隐患。同时,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安全可靠生产系统,现场配齐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为顺利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验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鲁新煤矿将按照“资源可靠、技术精准、回采提效、掘进提速、安撤科学、系统保障”工作原则,坚持科技先行、技术保安,建立符合矿井实际的防灾治灾体系,加快推进系统完善、装备升级,建设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和主辅运系统,全力打造“安全绿色智能高效”四型矿井,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