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安云公告〔2024〕57号
2024年7月22日至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七督查组对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大坪煤矿二号井开展“八条硬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5日。特此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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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政策快报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时间:2024-08-08
矿安云公告〔2024〕57号
2024年7月22日至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七督查组对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大坪煤矿二号井开展“八条硬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5日。特此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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