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鞍钢集团党委常委会2024年6月21日会议讨论,鞍钢集团研究决定:于峰同志任本钢集团党委书记,建议任本钢集团董事长。霍刚同志任本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建议任本钢集团董事、总经理,不再担任本钢集团副总经理职务。费鹏同志不再担任本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党委委员职务,建议不再担任本钢集团董事、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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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资讯
来源:本钢集团
时间:2024-07-02
经鞍钢集团党委常委会2024年6月21日会议讨论,鞍钢集团研究决定:于峰同志任本钢集团党委书记,建议任本钢集团董事长。霍刚同志任本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建议任本钢集团董事、总经理,不再担任本钢集团副总经理职务。费鹏同志不再担任本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党委委员职务,建议不再担任本钢集团董事、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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