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4月23日,山西焦煤发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2,059万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6,206万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775,853万元。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219,729万元,加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775,853万元,减分配2022年度股利681,252万元,母公司期末留存可供分配的利润1,314,330万元。
按照“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32,801万元,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为159,840万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已累计分配利润1,008,977万元。
按照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775,853万元的10%计算,应分配77,585万元。为贯彻落实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的“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公告2024-003),积极回馈全体股东,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次董事会拟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677,101,0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共计4,541,680,847.2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7.07%。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