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煤矿增设井筒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内容显示,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设计内容,在下一步相关设计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并据此修改初步设计。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开拓方式、盘区划分及巷道布置、通风方式方法等内容。具体内容为矿井采用斜-立井综合开拓方式。本项目设计在井田东部新建进风立井和东回风立井各1处。全矿井划分为7个盘区,上部5煤划为2个盘区,即一盘区和二盘区;6煤划分为5个盘区,即三、四、五、六、七盘区。新建井筒主要服务六盘区,新建进风立井和东回风立井均建在盘区中部大巷附近。矿井采用分区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斜井、副斜井和进风立井进风,中部回风立井和东部回风立井回风。三、四、五盘区利用中部回风立井回风、六盘区利用东回风立井回风。
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煤矿增设井筒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内能源安监二字〔2024〕154号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煤矿:
你矿《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煤矿增设井筒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请示》(伊泰凯达发[2023]51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经我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煤矿增设井筒项目已取得准格尔旗能源局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308-150622-60-02-235260)和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18121110147318)。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煤矿增设井筒项目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和《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煤矿增设井筒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批稿)》(工程编号:A1633/3,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
二、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设计内容,在下一步相关设计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并据此修改初步设计。
三、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开拓方式、盘区划分及巷道布置、通风方式方法等内容。
(一)矿井采用斜-立井综合开拓方式。本项目设计在井田东部新建进风立井和东回风立井各1处。
(二)全矿井划分为7个盘区,上部5煤划为2个盘区,即一盘区和二盘区;6煤划分为5个盘区,即三、四、五、六、七盘区。新建井筒主要服务六盘区,新建进风立井和东回风立井均建在盘区中部大巷附近。
(三)矿井采用分区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斜井、副斜井和进风立井进风,中部回风立井和东部回风立井回风。三、四、五盘区利用中部回风立井回风、六盘区利用东回风立井回风。
四、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灾害防治措施,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断层、不良钻孔及采空区等地质勘查和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工作,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防治瓦斯、顶板管理、防治水、提升运输等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五、你公司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按期完成智能化建设任务。
六、你公司要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并督促落实,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重大变更,要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报批程序。煤矿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要按有关规定组织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八、取得本批复一年内未开工建设,施工前必须重新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此复。
附件:1.《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煤矿增设井筒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
2.《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煤矿增设井筒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复查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