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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超七成省区煤炭进口同比增加,西南地区增幅明显

来源:煤炭资源网

作者:杜瑞

时间:2023-08-23

2023年7月份,中国煤炭进口量较前一月小幅下降,但仍保持在较高水平,较上年同期相比仍保持了60%以上的增幅。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7月份,我国煤炭进口量为3926万吨,较上年同期的2352.3万吨大增66.9%,较6月份的3987.1万吨下降1.5%,仍是至少2012年以来同期新高。

我国煤炭进口仍主要以华东、华南地区为主。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是煤炭主要消耗地,东南沿海地区与“三西”主产地运距远、运输成本高,进口煤经济性、实用性较高,已成为东南沿海地区电厂的重要补充。

近几个月,受夏季降水较往年偏低影响,西南地区火力发电量同比明显增加,带动煤炭进口量逐月增长。尤其是四川省,今年7月份煤炭进口量同比大增超四倍,成为当月前十大煤炭进口省份之一。另外,云南省煤炭进口量同环比也显著增加。

累计来看,今年1-7月份,全国共进口煤炭26119.8万吨,较上年同期的13841.6万吨增长88.7%,增幅较前6个月收窄4.5个百分点。

分省份来看,今年7月份,福建、广东、内蒙古、浙江和北京为当月进口量前五大省区,合计进口煤炭2487.8万吨,同比增长70.05%,环比下降0.19%,占全国进口煤总量的63.4%,高于前一月的62.5%。

7月份,前五大进口省区福建、广东、内蒙古、浙江和北京分别进口煤炭923.1万吨、550万吨、489万吨、331.7万吨和193.9万吨,同比分别变化84%、110.4%、97.6%、28.9%和-0.7%,环比分别变化-3.8%、3.6%、16.5%、-2.1%、-20.4%。

通过数据可以看出,在7月煤炭进口量最多的10个省区中,四川、陕西、海南、广东进口量同比增幅较为显著,增幅分别为459.5%、124.2%、117.2%和110.4%。

累计来看,2023年1-7月份,福建、广东、内蒙古、浙江、北京为煤炭进口前五大地区,合计进口煤炭15986.8万吨,占全国总进口量的61.2%,其中福建、广东占比分别为23.6%和12.2%。

上述五省(市、区)前7月累计进口煤炭分别为6152.3万吨、3192.2万吨、2853.6万吨、2131.9万吨和1656.8万吨,同比变化分别为129.9%、53.3%、240%、88.6%、-4.3%。

从全国来看,7月份有煤炭进口数据的28个省(市、区)中有21个省区进口量同比实现增长,占所有省区数量的75%,而上月同比进口增加的省区数量为24个;当月,有15个省区实现环比增长,占总量的53.6%。

其中,环比增幅排名前三的是重庆、四川和天津,进口量分别为10.5万吨、166.8万吨和31.2万吨,环比增幅分别为1834.9%、76.9%、71.8%。

当月,进口量环比降幅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青海、河南和湖南,进口量分别为0.5万吨、12.2万吨、27.5万吨,环比降幅分别为82.3%、74.2%、68.9%。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7月份,内蒙古煤炭进口量为489万吨,同比大增97.6%,环比增长16.5%。7月份甘其毛都口岸日均通关量为962.6车,略低于6月份的967.04车。数据显示,8月份以来(截止8月22日),甘其毛都口岸日均通关量为1097.6车,较7月份继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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