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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玻璃瓶罐(一期30万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时间:2022-07-13

粤能许可〔2022〕163号

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玻璃瓶罐(一期30万吨)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5条日用包装用玻璃瓶罐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原料车间、材料仓库、成品仓库、食堂、宿舍等,主要设备包括玻璃窑炉、退火窑、行列式制瓶机、冷却风机、空压机等。项目设计年产30万吨日用包装用玻璃瓶罐。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653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4182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100万立方米;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53.05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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