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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驾驶员和车辆不得限制通行保障能源运输

来源:交通运输部

时间:2021-12-02

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要求各地对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货运驾驶员和车辆不得限制通行,全力以赴做好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发布会介绍,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今冬明春能源运输保障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能源物资运输服务保障有力有序。 

在10月上旬部署做好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基础上,10月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对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货运驾驶员和车辆不得限制通行。11月初交通运输部召开了今冬明春能源运输保障视频调度会议,对能源物资运输保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 

同时还赴发电公司和港口码头,深入调研了解水路运输保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和有关企业抓紧抓实抓细运输保障各项工作。 

针对受疫情防控影响公路运输个别路段出现受阻情况,指导有关省份加强沟通对接,通过采取“点对点”运输、为货车司机提供就近核酸检测服务等措施,确保主要运煤通道和省际交界路段公路运输畅通有序。针对近期北方地区降雪,调度东三省及京津冀等重点省份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除雪除冰作业和应急值守,强化煤炭公路运输保通保畅。加强液化天然气接卸运输组织协调,对重点船舶“一船一调度”,实行优先引航、优先进出港、优先靠泊作业等措施,强化运输保障。 

此外,还与地方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港口等单位建立日报告制度,强化运行监测分析。在成立交通运输部能源运输保障工作专班的基础上,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或专项工作组,公布应急运输保障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与中石油、国家电网等14家央企建立联系机制,对企业能源物资运输遇到的困难,采取“一企一策”等方式积极协调推进解决。 

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等情况,指导各地依托骨干运输企业建立应急保障车队,强化运力储备,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确保突发情况下能源运输不断链、有保障。 

发布会指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全力做好能源运输保障工作,为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提供坚强有力的运输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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