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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验收移交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时间:2020-08-05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兖矿集团、山东能源集团: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验收移交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对《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验收移交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重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验收移交暂行办法(修订).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2020年7月3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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