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东煤监分局严格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以“四措施”推进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区域所有煤矿企业,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煤矿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煤矿事故。
二是对事故煤矿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六个方面内容开展对表自查自纠,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针对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特点,分局除值班值守人员外,全部监察员投入监察执法第一线,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六假六超三瞒三不”、证照过期组织生产、批准手续不全组织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重点打击。
四是充分利用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对存在重大隐患继续生产建设行为及发生煤矿事故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