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东地区主力电厂日耗较低,部分电厂开机率在50%左右,另有部分电厂停机进行供暖改造,采购价格整体走稳,主流价格在0.104-0.109元/大卡不等。企业自备电厂方面,电厂库存多在20天以上,开工多保持平稳,今日魏桥集团自备电厂电煤采购价格下调,降幅在5元/吨左右,此次降价主要是因为进厂车辆过多。
山东魏桥集团自备电厂10月17日开始价格下调:电煤方面,邹平四电下调8元/吨;六电一期下调7元/吨;魏桥一电、邹平五电、滨州一电和所有烟煤电厂均下调5元/吨;块煤方面,氧化铝三期和北海氧化铝厂下调5元/吨。
此前10月10日起,北海一电、二电、沾化一电和阳信电厂(汽运)开始下调5元/吨;10月8日起,北海氧化铝厂入厂块煤和沾化二期气化煤下调5元/吨,邹平四电下调2元/吨。
山东魏桥集团自备电厂10月份合同价:2019年9月25日起执行10月合同价,魏一0.101,三电0.1,四电0.104,五电0.1035,六一、六二0.1015,七电0.1025,滨一0.106,滨二0.1015,北海0.101。
【备注】:热值平均达到4800及以上奖励10元/吨。硫奖励政策不变,若全硫≤1.0%,奖励30元/吨;若1.0%<全硫≤1.3%,奖励20元/吨,其余指标不考核;若全硫<2.0%,每低0.1个百分点,奖1.8元/吨;全硫>3.0%,每高0.1个百分点,扣1.8元/吨。
烟煤采购指标如下:
一、对热值(加权平均低位热值)的要求:
1、热值≥4600大卡/千克(6000封顶)按中标价格结算;
2、4100大卡/千克≤热值<4100大卡/千克,单独结算;
3、3700大卡/千克≤热值<4100大卡/千克,原则上不收,量少则单独结算,不与其他样加权平均;
4、热值3700大卡/千克,不予结算;
二、对全硫的要求:
全硫(加权平均)≤2.0%,按下列要求结算:
1、若全硫<2.0%,每低0.1个百分点,奖1.8元/吨;
2、若全硫>2.5%,每高0.1个百分点,扣1.8元/吨。
三、对挥发分的要求: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加权平均)按照下列要求结算
1、25%≤挥发分≤38%,按照中标价格结算。
2、22%≤挥发分≤25%,到厂价格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下调0.0005元/卡。
3、28%≤挥发分≤41%,到厂价格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下调0.0005元/卡。
4、单个化验结果挥发分≤22%,每低1个百分点基于10元/吨(不加权平均)
5、单个化验结果挥发分≥41%,每高1个百分点扣10元/吨(不含加权平均)
四、对全水的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11%,单个化验结果高于11%,每高1个百分点,扣相应吨数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