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在山西省境内从事井工煤矿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1.煤矿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顶板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及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当工作地点出现顶板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冒险作业。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煤矿必须建立顶板监测、巡查制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
4.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后,煤矿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原文如下: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省应急管理厅(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