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清洁采暖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对居民电采暖用户试行多种计价方式,由用户自主选择。计价方式分为三种:1、峰谷时段计价方式。“煤改电”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执行独立的电采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行单表计量、单独计价。2、用电量计价方式。电采暖用电实行单表计量,并由供电部门抄表到户的“煤改电”居民用户,试行按用电量计价的电价政策,由用户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执行。3、平段电价计价方式。“煤改电”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采暖期选择执行平段电价后,不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电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格按0.4770元/千瓦时执行。
《通知》全文如下:
《通知》全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