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米东区煤炭局牵头组织米东区环保局、国土执法大队、市政市容管理局、工商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取缔辖区7处非法煤炭经营场所,占地150亩左右,没收非法煤炭产品300余吨。
4月,米东区启动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利用3年左右时间,全力打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先手拳”、“组合拳”,着力解决城乡面貌“脏乱差”、违法建筑多、老城区改造缓慢和大气污染严重等问题。
为此,米东区煤炭局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经营监管实施细则》,对辖区煤炭经营行业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工作,制定方案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煤炭经营场所,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行为。
此次取缔的7处非法煤炭经营场所位于铁厂沟镇、古牧地镇等地,均没有营业执照,且环保严重不达标。正规的堆煤场必须硬化场地,有护栏以及遮挡措施,而非法堆煤场没有这些设施,会给周边群众造成噪声和粉尘污染。
据悉,这些非法煤炭经营场所经营者经常与执法者打游击,每次查处时,只有少量的煤炭,清理完了过段时间又重新经营。
米东区煤炭局局长李明:此次取缔行动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以前只是没收煤,现在我们采取了交纳保证金的形式,每个当事人交纳1万元保证金,并签订承诺书,在退还保证金时间期间,如果再从事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扣除保证金。同时,环保部门充分利用新《环保法》赋予的强力手段,对屡教不改的堆煤场经营者,实行以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更严厉的措施,直至他们彻底停止违法经营。
据了解,米东区煤炭局还通过向煤炭经营企业、市民发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经营监管实施细则》读本和执法现场宣传等形式,使企业和群众在学法用法基础上增强尊法、守法的意识。运用法律法规,确保米东区煤炭经营市场各项措施的推进和落实,确保米东区的天更蓝、云更白、水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