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煤炭政策

各产煤大省煤炭资源税率或定为4%-8%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本站整理

时间:2014-12-11

国际能源网讯:  自12月1日起,我国煤炭资源税正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意味着煤炭行业的税赋征收将更为规范化、合理化。据横琴煤炭交易中心了解,国内几大产煤大省的煤炭资源税税率或定在4%-8%之间。

  据山西地区某矿方负责人表示,山西省现已给财政部上报煤炭资源税税率为8%。该负责人表示,之前山西吨煤征收煤炭资源税3.2元/吨,可持续发展基金17元/吨,而改为从价计征之后,按目前煤价来算5500大卡的吨煤将征收至少26元/吨的煤炭资源税,相比之前增加了5-6元/吨的负担。

  据内蒙古地区某矿方负责人表示,内蒙古的煤炭资源税税率仍未确定,但现在先按4%的税率上缴税费。该负责人表示,之前内蒙古吨煤征收煤炭资源税12元/吨,内含9元/吨左右的复垦费用,若按4%征收煤炭资源税的话,只要吨煤价格高于300元/吨,那么就是增负了。

  贵州地区某矿方负责人表示,贵州的煤炭资源税税率可能定为5%,但目前仍未收到相关文件。该负责人表示,贵州地区煤炭生产成本较高,煤价也相比其他地方要高,之前吨煤征收煤炭资源税2.5元/吨,若按5%征收税费,明年煤企利润堪忧。

  另外,山东、河南、黑龙江等地的矿方负责人均表示,当地的煤炭资源税最大可能也是按4%的税率征收。他们表示,从价计征之后,不同煤种的资源税不同,一些附加值较多的煤种的税赋必然比之前是要增多的。

  横琴煤炭交易中心认为,此前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前提条件是在清费的基础上进行立税,但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各地政府的清费力度均有限。在“费”未清的背景下立“税”,煤炭资源税的推行或将遇到更多阻力,也不能达到给各煤企减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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